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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小辉律师 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擅长领域:工程建筑,房地产二三级市场,经济犯罪,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婚姻家事,公司顾问等,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及刻苦专研法律的精神。郑小辉律师始终本着“专业、高效、敬业”的理念为广大客户提供...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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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郑小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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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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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

财产损害赔偿的范围

  摘要:生活中经常会发生很多侵权损害行为,我们在对人身损害进行赔偿的时候,具体的赔偿范围包括了医疗费、误工费以及护理费等等。而在对财产损失进行赔偿的时候,也是有相应的赔偿范围的。那么财产损害的具体赔偿范围是怎样的?

  财产损害赔偿,都有哪些内容,包括因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等等,都应该按照相应的标准来赔偿。

  因道路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当修复,不能修复的,折价赔偿。牲畜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折价赔偿。

  1、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财产直接损失折款,还应包括现场抢救(险)、人身伤亡善后处理的费用,但不包括停工、停产、停业所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

  2、设施,是指道路安全设施以及在道路上及其附近的其他设施,如电力、水利设施,房屋,树木花卉等。

  3、修复。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进行修复,恢复原状。修复以就地修复为主,尽量恢复原来状态,即在功能上、形态上、价值上没有太大变化。

  4、折价赔偿。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没有修复的可能,需要折价赔偿。折价时应计算出原物的价值,原物的新旧市场价以及残存价值等因素进行折价赔偿。

  5、牲畜受伤但没有失去使用价值的,应就地治疗为主;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经有关部门评估鉴定,折价赔偿。

  6、实物赔偿。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用种类、质量相同或相近的实物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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