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擅长领域:工程建筑,房地产二三级市场,经济犯罪,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婚姻家事,公司顾问等,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及刻苦专研法律的精神。郑小辉律师始终本着“专业、高效、敬业”的理念为广大客户提供... 详细>>
律师姓名:郑小辉律师
手机号码:13923890703
邮箱地址:78869585@qq.com
执业证号:14403201511437790
执业机构: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国际创新中心A座10楼
摘要:一当事人最近准备买房,想将半岁宝宝名字加到产证上,问这样是否合适。
【律师说法】
是否将宝宝名字加入产证完全看父母意愿,但作为律师,我们建议在孩子还小的情况下尽量不要将孩子名字加入产证。
第一,现在婚姻不够稳定,很多人的婚姻不能长久,如果将孩子名字加入产证,未来如离婚,房产不好分割。有孩子名字的房产,即便离婚,父母原则上也不能分割孩子的财产,即便法院将房子判给一方和孩子,未来该方想出售房产,由于房屋上有孩子产权,按目前上海房产交易中心规定,出售未成年人房产,必须经过父母双方共同同意并共同前往交易中心办理手续,所以还必须经过对方同意,麻烦不少。
第二,孩子太小,成长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很多,如果孩子发生不测,该房屋中属于孩子部分还需要办理相关继承手续,太过麻烦。
第三,购房时不写孩子名字,未来百年后将房子留给孩子,按目前政策,孩子只需要缴纳1%的继承公证费即可办理产权变更。继承房屋,无须缴纳契税等其他交易税费。目前我国还没出台相关遗产税政策,继承父母财产缴纳税费并不高,无须过早处置。
第四,购房时写了子女名字,如子女成年,则处置房屋的权利就不全在父母了,子女按其在产权中占有的份额或作为共同共有人有权选择是否同意出售,同时也有权享有出售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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