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擅长领域:工程建筑,房地产二三级市场,经济犯罪,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婚姻家事,公司顾问等,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及刻苦专研法律的精神。郑小辉律师始终本着“专业、高效、敬业”的理念为广大客户提供... 详细>>
律师姓名:郑小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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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地址:78869585@qq.com
执业证号:14403201511437790
执业机构: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国际创新中心A座10楼
导读:网友提问:“我于2013年12月份买了一商品房,由于开发商逾期未交房,按照合同上乙方可以要求开发商无条件退还全部金额,开发商把退款手续全部办理好了,说三个月内把房款打到我的账户上,可时间到了,我卡上还是一分钱都没收到,我没办法只好又来开发商询问,结果开发商说没钱。请问我这问题要怎么办?”下文为您详解。
协商不成 到法院起诉 主张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退还购房款 赔偿损失。
参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五条 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第十六条 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第十七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已付首付却发现开发商证件不全怎么办
导读:开发商要开发商品房,必须办理五证,如果五证不全,是不能买卖销售房屋的。那么,已付首付却发现开发商证件不全怎么办呢?别着急小编为您出谋划策,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未办理备案登记的销售房源属违规售房,购房者可以违规售房为由要求退款。
开发商在预售房时应具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简称“五证”,《预售许可证》是五证的最后一关,前面四证都全了,房地产管理部门才会发《预售许可证》。实际操作中,购房者主要看《预售许可证》,可否进行网签备案,有无房产抵押行为。
没有开发资质以及楼盘的相关五证不齐全,说明该开发商没有售房的行为能力,开发商与买受人所签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就属于无效合同。无效合同,在法律上是自始无效的,据此当事人就可以退掉房屋,要回自己的购房款。但是若想退房就应尽早行动,因为法律规定主体能力的缺陷是效力待定的,若开发商在一定期限内补办了相关证件,买受人与开发商之间的购房合同就会成为有效合同,而且自始有效。
一些“五证”不全的开发商会以便宜房价诱惑购房人,因此选购一定要谨慎。开发商在预售房时应具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简称“五证”,《预售许可证》是五证的最后一关,前面四证都全了,房地产管理部门才会发《预售许可证》。“实际操作中,购房人主要看《预售许可证》,可否进行网签备案,有无房产抵押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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